為規范南昌市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市科技局于近日正式印發《南昌市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自2026年1月10日起施行。
該辦法明確了實驗室定位為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機構建設的科研實體,聚焦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及成果轉化。組建條件包括固定科研人員不少于20人(企業獨立申報或面向未來產業的實驗室不少于15人),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人員占比不低于30%,科研場地面積300平方米以上,儀器設備總值不低于300萬元(農業領域150萬元)。企業管理型實驗室上年度營收需達2000萬元,研發投入占比不低于3%或經費不低于100萬元。
實驗室實行依托單位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每3年進行一次考評,結果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級。優秀者可獲不超過100萬元的市科技計劃項目資助,并優先推薦省級平臺申報。考核不合格的限期1年整改,仍不合格則撤銷資格。同時,該辦法廢止了原《南昌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南昌市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試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