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發基〔2016〕420號
貴州省科技廳:
為提高區域自主創新能力,推進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加大創新驅動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力度,完善國家重點實驗室體系建設。根據《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試行)》,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推薦和專家論證,認為省部共建藥用植物功效與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已基本具備建設運行條件。現決定批準省部共建藥用植物功效與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建設運行(名單附后),建設運行期5年。
貴州省人民政府是實驗室建設和日常管理的責任主體,按照省部共建、以省為主的建設和管理原則,不斷創新機制、突出地方特色,將實驗室作為吸引和培養人才的重要基地,在建設運行期內,每年為實驗室提供不低于600萬元的實驗室建設、日常運行、開放課題設立和人才引進培養專項經費。
科技部將統籌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和基地人才專項等國家科技計劃支持實驗室科研能力和科研基礎條件建設。協助實驗室建立與業務對口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等高水平國家科研基地的學術交流和合作關系,提升實驗室研究能力和水平。
貴州省科技廳作為實驗室的主管部門,實驗室建設運行期內,在每年的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優先支持實驗室申報的原始創新與成果轉化項目;優先支持實驗室團隊建設、高端人才引進、領軍人才培養工作;重點保障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完善和更新需求。
實驗室依托單位貴州醫科大學需為實驗室建設提供實驗用房、科研儀器設施、科研經費等必要的基礎條件,并在人才引進和人才培養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貴州醫科大學支持實驗室探索建立符合科技創新規律的管理模式和制度,給予相對獨立的人事決定權。
實驗室建設運行要依據專家論證通過的《省部共建藥用植物功效與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運行實施方案(2016-2020)》開展具有區域特色的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和競爭前關鍵技術研究,提升區域科技創新能力,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建設運行期間,實驗室應按照《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堅持高標準建設目標,建立健全運行管理機制,加強人才隊伍培養,加強實驗條件建設,加強開放合作,不斷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努力成為區域內組織高水平科學研究、聚集和培養優秀科研人才、開展學術交流的重要基地。
附件:批準建設的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名單
科 技 部 貴州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9日
附件
批準建設的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名單
實驗室名稱 |
實驗室主任 |
依托單位 |
主管部門 |
省部共建藥用植物功效與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 |
何志旭 |
貴州醫科大學 |
貴州省科技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