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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杭民
針對“湖南萬噸鎘超標大米流向廣東”的報道,深圳市糧食集團副總經理曹學林表示,通常國家只要求在糧食流通中進行質量指標的檢測,如水分、雜質、碎米等,并未要求對衛生指標,如重金屬和農藥殘留進行檢測,相關檢測全靠企業自覺。(2月28日《第一財經日報》)
“民以食為天”,糧食安全無疑就是最大的食品安全。但令人后怕的是,國家并未要求對糧食中的重金屬和農藥殘留進行檢測,國家發改委等多部門共同頒布的《糧食質量監管實施辦法(試行)》中,也沒有有關土地污染對水稻生長的影響的考核指標,對于正常儲存年限內的糧食,僅有常規指標檢驗規定。原來,我們的糧食流通的條件是那么簡單、輕松。
雖然全國土壤污染狀況信息近日被環保部稱為“國家秘密”,但2011年年底環保部部長周生賢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的正式報告中表示,中國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不容樂觀,中國受污染的耕地約有1.5億畝,占18億畝耕地的8.3%。中國工程院院士羅錫文也曾公開指出,我國受重金屬污染的耕地面積已達2000萬公頃(約3億畝),占全國總耕地面積的1/6。在這種背景下,我們必須追問,糧食國標檢測何以如此“低門檻”?糧食國標檢測的短板何時能“補缺”?重金屬及農藥殘留檢測何時能列入糧食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