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公布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和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公告》(2012年第138號公告)
2012年第138號
質檢總局關于公布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和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公告
為全面建設法治質檢,提升質檢系統依法行政的水平,按照《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要求,國家質檢總局對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清理,截至2011年12月底,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1083件,決定廢止規范性文件31件。現予以公布(見附件),決定廢止的規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廢止。
依法制定并發布的規程和行政管理中的目錄屬于規范性文件,根據實際工作需求繼續有效。
質檢總局
2012年9月19日






